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延期了吗?
3月1日,到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首个汇算清缴申报期,可是大家打开手机APP时,却看到了这样的提醒?个税汇算延期了吗?
问:我准备看下个税汇缴的模块,打开手机APP,显示“暂缓开通”。这个汇缴是延期了吗?延到什么时间?
答:并没有收到延期文件。汇算申报期仍为3月1日至6月30日。当前,您需要先预约,后办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税务总局暂缓开放手机APP手机、网页等汇缴功能模块,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和委托申报功能暂不开放。
税务机关向有的单位发放了《致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引导纳税人分批分期错峰办理年度汇算。
您若急着办理,可通过单位向税务机关预约办理。
政策解析:首次汇缴为何羞答答?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税制改为分类和综合相结合,首个综合所得汇缴清缴已经“羞答答”地开启了。
一、法定汇算清缴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二、办理汇缴的渠道优先网上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纳税人办理汇缴有以下渠道:(一)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二)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综上,从目前来看,税务机关暂缓开通的是手机端和网页端的汇缴功能,如果纳税人急着申报,去办税服务厅或者通过邮寄申报也是可以的。还可以通过预约,开通网上办理的功能。
为了避免疫情期间增加大家的办税负担和安全隐患,税务总局通过“暂缓开通网上办税功能”的方式,引导大家暂缓办理,等疫情好转些再办理申报不迟,毕竟离申报期结束还有4个月的时间。
税务机关依法受理汇缴申报,同时充分到考虑到疫情的影响,建议纳税人分批分期错峰办理,这样的做法既合法又合理!点赞!
应对策略:先做好准备,再领取红包
通过年度汇算,旨在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办理补税或者退税。
从目前看,退税人数预计较多,将大大超过补税人数。比如:年度中间,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波动过大或时断时续,在收入较高或有收入的月份按规定预缴了税款,但全年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总计还不到6万元,减去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后,按年计算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完全享受的等等。
很多人都会通过办理汇缴退税,领取个税改革红包。
在此期间,建议大家不要急着汇缴,先做好以下准备,待系统功能开通后再办理汇缴申报:
一、录信息
在手机APP中录入银行卡信息,建议输入工资卡,退税最快。个税系统安全管理级别最高,毕竟关系到个人隐私,所以大家不要担心录入银行卡的安全问题。
二、查信息
在“任职受雇信息”模块,点击查询。如果少了一个受雇单位。则表明该任职受雇单位未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未预扣预缴税款,存在风险。只要果您有一笔收入扣缴义务人没有依法扣缴的,则无法豁免汇算清缴义务。您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三、查收入
此处会显示您的每一步收入情况,您仔细核对,是否有差错。
关于“工资薪金”收入,如果有差错,尽快联系您的任职受雇单位。这时,您查到的是您每月的应发工资数,具体项目系统内不显示,您需要联系单位找出您的工资明细单进行核对。重点看看有些免税收入是否扣除:如:独生子女费、机关单位的车贴、省级政府及其以上的奖金等等。
要特别提醒您:单位在扣缴时,往往因为职工人数较多,对职工个性化的问题无法一一计算,平时大多按照应发工资总额去预扣预缴,您就需要仔细核对自己的工资明细,检查一下,免税项目是否都已经剔除,收入是否正确。
要特别提醒您:您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收入,都已经纳入了金三系统,若扣缴义务人未预扣预缴,税务部门很容易通过比对发现,您需要在汇算清缴时申报补税。如果您和扣缴义务人约定是税后收入,抓紧联系扣缴义务人办理更正申报。
很多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平时没有完全享受,建议您和配偶同时核对,看看可有遗漏。
五、查优惠检查您2019年度的税收优惠(如:残疾人减免)、捐赠扣除是否全部享受。如果符合优惠没有备案的,先行办理备案手续。
六、预汇算
您自己先汇算下收入额是否超过12万元、补税额是否超过400元。
您再测算下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并入综合所得,是否节税,如果节税,可以重新选择并入综合所得。
您再预测算下是否需要补税退税。如果测算后,觉得无异议,可以在系统全面开通后,择个黄道吉日办理汇算申报。如果觉得还有问题,可以先找专业机构咨询。相关文章:合肥市政府发放的疫情防控生产期间工人加班工资和防护费用补贴能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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